📌 Q:離婚時由母親擔任親權人,母親過世後,#父親是否自動成為親權人?
✅ A:是的! 根據《民法》第1089條規定,母親過世後,父親會自動成為子女的親權人,無需額外辦理手續。
👩👧 Q:#大S的母親可以成為孫子的親權人嗎?
❌ A:#不行。 根據《民法》第1055條,親權只能由父母之一行使。雖然大S的母親可以向法院請求改定親權人,但不能改定由她行使親權。
⚖️ Q:#那大S的母親可以請求改定監護人嗎?
❌ A:#不行。 「改定監護人」是指當現任監護人不適任或對受監護人不利時,法院才會改定監護人。但這裡的關鍵在於:
👉 汪小菲的身份是「親權人」,而非「監護人」,因此,大S的母親不能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人。
🔍 Q:#那大S的母親可以怎麼做?
如果大S的母親認為汪小菲不適任親權人,她必須先提出證據,主張汪小菲符合:
📜 《民法》第1090條 或 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第71條 的 親權停止條件。
⚖️ 如果法院裁定汪小菲喪失親權,大S母親才有機會依法成為孫子的法定監護人。
📖參考資料
1、鄧學仁,婆婆與外配媳婦爭奪子女,月旦法學教室,第267期,2025年1月,第11至14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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